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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再利用:种子轮风险投资人面对的挑战和机遇

 

作者:Roger Ehrenberg 翻译:ONES Piece 许昕

译者按:我最近的文章引起了读者一波关于回报再利用的提问。回报再利用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回报再利用?回报再利用对于投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尝试过通过疯狂推特来回复,但回报再利用实在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东西,值得我们进行更全面的讨论。

 

当 LP 们投资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时,他们同意按照认缴资金规模每年支付管理费,这些管理费的总额大约在认缴资金规模的20%左右,这也意味着LP投资给基金的钱中只有80%是用来进行风险投资的。这确认让不少 LP 们十分不开心。LP 一般会希望自己认缴的钱100%用来进行投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让基金在可能的情况下投资大约认缴规模120%左右的资金。这就是回报再利用概念介入的时候了。

当基金投资的某个项目成功退出,回报再利用便有条件发生了。与其将获得的回报直接分配给 LP 们,不如把所有或者部分回报再投资到现有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去。这听起来十分简单,但操作起来却很复杂,特别是对于种子轮风险投资基金来说。按照定义,种子轮基金在公司生命周期的最早阶段进行投资,这意味着退出周期可能会在7-10年,甚至更久之后。而且,作为一支对于现金回报期望远高于后轮基金的种子轮基金,IA Ventures 也没有时间留给一个项目退出,因为同时期的其他成功项目往往在这时候已经被后轮基金估值抬到我们无法接受的高度。这主要是因为一家成功的种子轮公司对于种子轮基金来说就是进入 A 轮甚至 B 轮,那么每次新的投资都意味着需要有潜在的每轮5-10倍投资回报。我们必须保证这种回报可能性,因为这是我们投资生命周期的基石。然而在 B 轮之后,得到5-10倍的投资回报可能性会显著变小,因为一家“抢手”的公司可能在 C 轮就已经标价上亿美金了。

所以真正用来支持种子轮基金回报再利用的资金一般来自于以下两类公司:1. 由于创始人得到了可以改变人生的机会而选择过早退出,但是投资人并不能从这个机会中得到多少回报。2. 由于愿景无法实现,同时创始人和投资人都想卖公司而导致的过早退出。如果这种变现机会在基金周期中出现得足够早,那么变现得到的回报可以被用来在投入到投资组合中快速成长,具有高度吸引力的公司之中,当然前提是这些公司任然有再增值5-10倍的可能性。这些再投资的变现回报可以被归类成回报再利用,这些再投资可以用来平衡掉基金认缴资金中那些减少了可投资资金的管理费。我们很幸运在早期有两次退出,分别是 TeleNav 收购 ThinkNear 和 BBVA 收购 Simple。对于一号基金的生命周期来说这两次退出足够早,以至于我们可以将回报进行再分配,投资到一系列新的机会中去,包括 The Trade Desk 的B轮。我们的一号基金最终完成116%的认缴资金投资,这表示在募资了5,000万美金后我们总共投资了5,800万美金。这正是我们当初想达到的效果。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理解“回报再利用”这个概念如何融入到种子轮基金的投资组合建立和决策逻辑。想要成功达到基金的回报再利用目标(同时不改变投资回报目标的情况下)需要许多前提条件的满足,但我们认为拥有这种思维逻辑在启动一个新基金时十分重要。回报再利用对于 LP 来说更公平也更能接受,同时如果谨慎利用这招,可以同时放大 LP 的回报以及 GP 的 Carry。

这是 ONES Piece 翻译计划的第 126 篇译文。本文原载于 informationarbitrage.com,作者 Roger Ehrenberg,由 ONES Piece 翻译计划 许昕 翻译。ONES Piece 是一个由 ONES Ventures 发起的非营利翻译计划,聚焦科技创新、生活方式和未来商业。如果您希望得到更「湿」的信息,我们也有播客节目「迟早更新」供您收听。